饰单位的工程及竣工资料自行编制后交总包单位汇总。各专业装饰单位需在投标报价前,充分考虑现场情况并与总包单位及发包方项目部人员协商,合理估算以上项目费用,并包括在投标总价内。以下就各工程在实际施工中可能因为合同内容没有约束清楚使造价和质量失控的情况做简单说明。
橱柜工程:橱柜本身制作安装及周边打胶;洗涤盆及其进水、排水设施的供应与安装:柜体内所有电位、煤气管、水管的开孔、台面板及水龙头部位的开孔等工作。
木门工程:木门的供应安装及与门洞墙体之间空隙的填充。我国木门行业现有标准存在不好操作、内容比较空乏等重要指标缺失的问题,因此需对门扇和门框的用料和工艺的各细节约束清楚。
本地板工程:木地板供应安装及周边的收边收口;为保证顺利交楼,如小业主收楼时对木地板的色泽纹理、铺装质量、环保检测结果等提出投诉,须免费负责整改或更换。
室内装饰工程:除以上工程外的室内装修项目都包在该工程合约内,主要为室内大面作业、零星装饰工程以及部分甲供部品的安装等。由于本工程的面广,该承包单位可以同时作为整个精装修工程协调管理单位,负责室内装饰材料堆放及作业面的清洁等。
三、结束语
上述精装承发包方式,实际上是基于传统平行发包模式的基础上经开发商实践改进了的发包方式,建筑主体承包商作为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思想应该源于PMC管理模式,但与PMC模式相比更有效地利用了现有和自有资源。在这种方式下,精装工程合约内容是由合同图纸 清单 施工样板 合约条款共同构成的,这几部分相互补充使得合约内容尽可能地得到完善,有利于精装质量和成本控制,具有较好的实用价值。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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